4月22日,竹山縣人大常委會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37次會議召開,審議有關人事任免事項。會議應到22人,因事請假3人,實到19人,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審議通過了《竹山縣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黃志剛等同志職務任免的議案》,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任命黃志剛為竹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掛職),任命高東輝為竹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免去張寶林的竹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職務。
會上,高東輝、黃志剛接受了縣人大常委會任命書并向憲法宣誓。
高東輝
男,漢族,1968年10月生,199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吉林長春人。1988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十堰市公安局張灣區分局漢江路派出所干警, 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干警,市公安局茅箭分局人民路派出所副所長,市公安局張灣區分局黃龍派出所所長,市公安局茅箭分局白浪路派出所所長,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朝陽路派出所所長,市公安局張灣區分局副局長,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黃志剛
男,漢族,1976年2月生,199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湖北大冶人。1999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黃石市陽新縣富池鎮干部、黨委委員,黃石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綜合科干部、副主任科員,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人事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辦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