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十堰晚報)記者 楊建波 特約記者 戢子軒 通訊員 陳云娜 彭悠 報道:汪某畢業于名牌大學,是公司的“金牌銷售”員,卻私自收取客戶購車款,最終東窗事發。近日,茅箭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在偵辦一起汽車公司銷售員涉嫌職務侵占案過程中,及時為受害企業追回全部損失44.9萬元。
汪某今年35歲,2010年大學畢業后,他先后在海南、青海等地發展。懷揣著名牌大學學歷,又有著豐富的從業經驗,2022年6月,汪某通過招聘網站順利進入我市一汽車銷售公司。進入公司后,汪某積極上進,短短半年之間,他就先后賣出50多輛車,工作業績十分可觀。
由于長期混跡于各個高端場所,汪某的各項費用支出陡然提高,每月拿到手的工資遠遠無法滿足他的超高消費。這時,汪某想到了公司客戶陳某,他找到陳某后告知公司近期有活動,提前交10萬元購車款,后期可以享受優惠補貼。急于買車的陳某沒有懷疑,馬上轉款10萬元,汪某將其中1萬元轉給公司財務人員,另外9萬元全部揮霍。嘗到了甜頭的汪某又以同樣的手段,從其他客戶那里套取預付款消費。
接連幾次成功得手,讓汪某的手頭寬裕不少,但好景不長,交了預付款的客戶紛紛催問他什么時候能取車,汪某只能拆東墻補西墻,最終東窗事發。
公司負責人報警后,茅箭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介入調查發現,半年時間,汪某私下收取客戶購車款46.4萬元,僅上交公司1.5萬元,余下44.9萬全部被揮霍。
民警多次向汪某及其家屬宣講了認罪認罰和主動退贓的法律規定,最終,汪某將44.9萬元全部退還公司。
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