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十堰日報)記者 張婧 報道:日前,記者從市消防救援支隊獲悉,該支隊發布清明森林防火“十不要”,引導居民謹防森林火災。
森林防火“十不要”即不要攜帶火種進山。森林火災是森林最危險的敵人,也是林業最可怕的災害,它會給森林帶來毀滅性的后果。不要在林區吸煙、用火把照明。一個小小的煙頭,足夠點燃一片綠色的森林,不要小瞧隨手亂扔的一個煙頭,更不能抱有僥幸心理。不要在山上野炊、燒烤食物。在林區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傷害綠色生態環境的殺手,不要貪圖自己的方便而忘了保護我們的家園。不要在林區內上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祀,不在林內燒紙、點香或者燃放鞭炮,也許就是不經意的一個火星,可能會成為一場生態災難的開始。不要煉山、燒荒、燒田埂草、燒堆等。這么做極易引發山火,不僅破壞生態環境,還可能直接威脅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不要讓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區內玩火。監護人應加強管理教育,切實負起責任,使他們認識到玩火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切記不玩火。不要在野外燒火取暖。這類火源容易讓人產生麻痹大意心理,如果遇到大風天氣,容易引燃周圍的植被,極有可能引發森林火災。不要乘車時向外扔煙頭。煙頭雖小,但其表面溫度一般都在200至300攝氏度,中心溫度可高達七八百攝氏度,所以煙頭最易引燃森林植被。不要在林區內狩獵。放火驅獸時,不經意掉落的小火星,可能引燃周圍的植被,引發森林火災。不要讓老、幼、弱、病、殘群體參加撲火行動。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